股票买卖需要交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深圳证券交易所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成交额0.0045%双向收取。
扩展资料:
意义:
一般而言,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目的有三个,一是作为普通印花税的一个税目,对股票交易行为征收。
二是在股票交易所得税难于征收的情况下,以印花税作为股票交易所得税的替代税种。
为了鼓励证券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国外一般对股票买卖双方实行差别税率,即对卖出方实行较高税率,对买入方则实行较低税率或者免征。
三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投资者从事证券买卖所强制交纳的一笔费用,通常也被当作宏观调控股市的一项直接政策工具。财政部对此评价说,此举是为了进一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