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怎样进行结算的?浮动盈亏和实际盈亏是如何计算的?
期货结算是指期货结算机构根据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客户持有头寸的盈亏状况进行资金清算的过程。期货结算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公司,如伦敦结算所(London Clcaring House)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另一种是交易所内设的结算部门,如日本、美国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以下统称“结算机构”)。我国采用的是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形式。独立的结算所与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内部结算机构则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风险比较分散。
期货交易的结算大体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结算:另一个是会员公司对其所代理的客户进行结算。由于期货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风险较大,从某种意义上讲,期货结算是风险控制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交易所在银行开设统一的结算资金账广,会员在交易所结算机构开设结算账户、会员在交易所的交易由交易所的结算机构统一进行结算。
期货结算机构对所有的期货币场上的交易者起到第三方的作用,即对每一个卖方会员而言,结算机构是买方;对每一个买方会员而言,结算机构是卖方。结算机构通过对每一笔交易收取交易保证金,作为代客户履约的资金保证,在制度上保证了结算机构作为期货交易最终履约担保人的地位。由于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不必考虑交易对手的信用程度,因而使期货交易的速度和可靠性得到大大提高。
期货结算业务最核心的内容是逐日盯市制度,即每日无负债制度。
以下两个方面。
(1)计算浮动盈亏。就是结算机构根据当日交易的结算价,计算出会员未平仓合约的浮动盈亏,确定未平仓合约应付保证金数额。浮动盈亏的计算方法是:浮动盈亏=(当天结算价-开仓价格)x持仓量x合约单位-手续费。如果是正值,则表明为多头浮动盈利或空头浮动亏损,即多头建仓后价格上涨表明多头浮动盈利,或者空头建仓后价格上涨表明空头浮动亏损。如果是负值,则表明多头浮动亏损或空头浮动盈利,即多头建仓后价格下跌,表明多头浮动亏损,或者空头建仓后价格下跌表明空头浮动盈利,如果保证金数额不足维持未平仓合约,结算机构便通知会员在第二大开市之前补足差额,即追加保证金,否则将予以强制平仓。如果浮动盈利,会员不能提出该盈利部分,除非将未平仓合约予以平仓,变浮动盈利为实际盈利。
(2)计算实际盈亏。平仓实现的盈亏称为实际盈亏。期货交易中绝大部分的合约是通过平仓方式了结的。
多头实际盈亏的计算方法是:
盈/亏 =(平仓价-买入价)X持仓量X合约单位-手续费
空头盈亏的计算方法是:
盈/亏=(卖出价-平仓价)X待仓量X合约单位-手续费
当期货市场出现风险,某些会员因交易亏损过大,出现交易保证金不足或透支情况。结算系统处理风险的程序如下:
①通知会员追加保证金;②如果保证金追加不到位,首先停止该会员开新仓,并对该会员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制平仓;
③如果全部平仓后该会员保证金余额不足以弥补亏损,则动用该会员在交易所的结算准备金;
④如果仍不足以弥补亏损,则转让该会员的会员资格费和席位费;
⑤如果仍不足以弥补亏损则动用交易所风险准备金,同时向该会员进行追索。
结算
结算的概念与制度
(一)结算的概念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
(二)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1、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
(1)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其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当日有关交易并对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于每交易日规定时间内获得《会员当日平仓盈亏表》、《会员当日成交合约表》、《会员当日持仓表》和《会员资金结算表》。
(2)会员每天应及时获取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做好核对工作,并将之妥善保存。
(3)会员如对结算结果有异议,应在第二天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如在规定时间内会员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4)交易所在交易结算完成后,将会员资金的划转数据传递给有关结算银行。
2、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
(1)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交易所的方法一样,即每一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交易手续费一般不低于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的3倍,交易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
(2)期货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交易结算单。
(3)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结算公式与应用
(一)结算的基准
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明细帐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设最低余额,每日交易开始前,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此额度,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强行平仓。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该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二) 结算公式。
未平仓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1、当日盈亏可以分项计算。
分项结算公式为:当日盈亏=平仓盈亏+持仓盈亏。
(1)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2)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持仓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3)当日盈亏可以综合成为总公式
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2、保证金余额的计算
结算准备金余额指当日结算准备金=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入金-出金+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盈亏-手续费等
有关概念
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每个期货合约均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