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票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沪深300指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日点位1000点·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其中沪市有179只,深市121只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作为一种商品。
期货
沪深300股指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在2010年4月16日 [1] 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
交割方式和最后结算价格
沪深300指数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点位算术平均价。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还有权调整计算方法,以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能有效确保股指期现价格在最后交易时刻收敛趋同。之所以采用此办法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方面:首先,这是金融一价率的内在必然要求。其次,能防止期现价差的长时间非理性偏移,有效控制非理性炒作与市场操纵。这是因为,非理性炒作或市场操纵一旦导致股指期现价差非理性偏移,针对此价差的套利盘就会出现,而最后结算价则能确保此套利盘实现套利。此种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对套保盘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合约规模与保证金水平
一般来说,保证金水平要与股指的历史最大波幅相适应,且其比率依据头寸风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股指期货套利头寸保证金比率应最小,套保头寸次之,投机头寸最大。但从当前有关征求意见稿可以发现,交易所未对套利与套保头寸的保值金作出具体规定,只能理解为8%的保证金适用所有交易头寸。因此,笔者建议交易所应就套保与套利头寸的保证金另作具体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必须通过期货公司进行交易,为了控制风险,期货公司会在交易所收取8%的保证金的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一般会达到12%。经过一段时间试探性交易以后,期货公司才可能逐渐降低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如果按期货公司12%收取客户保证金计算,那么交易1手股指期货就需要约5万元的保证金。据有关统计,我国股市资金规模在10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账号占总数比例不到5%,因此估计股指期货上市初期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的数量不会太多,市场投机份额有可能不足,机构保值盘也或将缺乏足够的对手盘,市场流动性可能会因此出现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合约乘数300有些大,200可能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