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价值是投资者每买卖一手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所成交的金额,它由指数的点位和合约乘数的大小共同决定的,其大小直接影响着股指期货的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和交易的活跃性。按照沪深300指数4000左右的点位来计算,300的合约乘数所决定的沪深300指数的合约面值为120万元。
2、交易保证金比例
投资者要想购买股票,必须要用100%的资金,而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比保证金大几倍的合约。目前中金股指期货合约中拟定的一手合约,按最近沪深300指数的点位,乘以每点300元,则一手合约的价值就近60万元。按10%的保证金比例,买卖一手所需的资金得有6万元。
3、交易时间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的交易时间,相比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早开盘15分钟,晚收盘15分钟。这样设置的好处在于:早开15分钟,更充分的体现股指期货发现价格的作用,帮助现货市场在未开市前建立均衡价格,从而减低现货市场开市时的波幅。晚收15分钟,有利于减低现货市场收市时的波幅,在现货市场收市后,为投资者提供对冲工具,同时方便一些根据现货市场收市价作指标的套期保值盘。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我国股指期货采用结合熔断机制的涨跌停板制度。即当该日涨跌幅度达到6%的熔断点,且持续一分钟,启动熔断机制,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该熔断机制每日只启动一次。最后交易日将无涨跌停板限制。
5、最后交易日
提到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有些投资者往往想当然的认为最后交易日也是在月末。其实不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初步拟定,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投资者尤其要注意的是,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不是月末,新合约月份开始交易的日期自然也就不是月初第一个交易日,而是到期合约交割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因此,投资者切记,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不在月末。
6、谨防爆仓
容易造成爆仓的几种情况:
1.单边市。即行情连续上涨或者下跌一定幅度,特别是在趋势比较明朗的情况下,谨防做反。
2.远期合约。远期合约的波动幅度和被操作性要远远大于短期合约,收益和风险都更大一些。
3.保证金不足。要随时查看账户现金余额,持仓量不要太高,切忌满仓操作。
4.不能盯盘。在没有时间看盘关注行情的情况下,最好先平仓出局观望,以免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