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平仓制度是交易所或期货公司按有关规定对投资者持仓实行强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性风险控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纪律性控制风险的最后手段。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时会被强平。
1、当账户出现亏损,可用资金已经亏完,已经低于期货公司保证金标准时。期货公司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跟客户联系。告知风险,建议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平仓或者入金。但是如果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自己平仓或者入金,亦或者出现极端行情时来不及二次通知了,那也会强行平仓。
2、未按照交易所要求,持有持仓到交割月的。
其中大商所和郑商所不允许自然人持仓进入交割月。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前几天,期货公司一般就会给客户打电话,提醒客户快到期了,尽快平掉仓位。否则会被强平。
而上期所对进入交割月的持仓有交割单位整数倍的要求。
3、客户的持仓超过交易所限仓数量的。这种情况自然人客户一般不会遇到。
4、另外就是一些其他极端情况,比如客户违法违规、或者出现极端行情三连板交易所协议平仓等等。
前两种情况基本上占了95%,后两种情况一般不会遇到。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