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沽期权的定义:
认沽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权利方)支付一定权利金后,有权在约定时间(行权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从卖方手中卖出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期权合约,买方享有的是卖出选择权。
依然以房子为例子:假设小李手里有套房子,现价是500万,因为看到泡沫严重,市场环境也不好,总是担心房价最近会大跌。但是现在直接以500万卖出又担心卖出后立马又出现上涨,就再也买不回来了。
于是,小李跟房地产中介签了个合约,约定半年后不管房价怎么变化,自己都能以500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房地产中介。
同样小李得为这个权利支付2万元的合约费(权利金)。
未来会出现两种情况:
1、半年后房价大跌,小李还是以500万卖出了这套房子,合约费是不退的。
2、半年后房价大涨,小李直接放弃这个期权合约,2万元合约费不要了。因为以当时的现价出售房子,小李即使损失合约费,还是赚的。
对小李来说,只有明年房价跌破498万元,小李才是赚钱的,因为她有2万元的固定合约费支出。如果明年房价只跌到499万元,虽然小李可以用500万元去卖出这个房子,但因为加上2万元的合约成本,其实她这笔合约还是亏钱的。
小李的行为叫买入看跌期权,她的最大损失就是前面说的2万元的合约费,因为明年房价如果高于500万,她就不会去履行这个合约,此时选择按市价买房更划算。
所以,买进看跌期权的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格-权利金。(手续费暂时忽略不计)
对于买方和卖方,认沽期权分别意味着什么?
买方(权利方):认沽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约定时间(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向期权合约卖方卖出约定数量的合约标的。认沽期权的买方,拥有买的权利,不承担必须买的义务,也就是说,也可以买也可以不买。
卖方(义务方):认沽期权卖方有义务根据合约内容,在约定时间(到期日),以约定价格(行权价格)向期权合约买方买入指定数量的合约标的。认沽期权的卖方,只有(根据买方的要求)卖的义务,没有卖的权利。认沽期权卖方可以通过卖出认沽期权获得相应的权利金收入。
投资者小李2021年10月12日收盘价买入一张10月份到期、行权价为5.000元的300ETF认沽期权,另一个投资者小陈则于当日卖出1张该期权。期权买卖发生时,标的300ETF价格为4.953元。合约单位为10000份,权利金为0.0956元,每张期权的交易价格就是0.0956*10000=956元,小李应支付权利金总额956元。
15天后,该期权到期,此时300ETF标的价格为4.700元,低于行权价0.3元,小李选择行权。小李将以5.000元的价格卖出10000份300ETF,获利(5.000-4.700)*10000=3000元,扣除买入期权初期支付的956元权利金,净收益为3000-956=2044元
而小陈需买入相应的300ETF,每份损失0.3元,共损失0.3*10000=3000元,但在期权交易发生时收入了956元权利金,因此净亏损2044元。
若300ETF此时价格涨至5.000以上,小李可以选择不行权,其损失为最初支付的权利金956元,而小陈的收益就是956元权利金。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一次完整的期权交易中,买入认沽期权的收入理论上是无限的,风险是有限的,最大损失为全部权利金。而卖出认沽期权的收入理论上有限的,风险是无限的,最大收入为买方支付的全部权利金。
当然,实际上期权是T+0模式。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投资者都可以在期权合约期限内利用各种有效策略获得相应的权利金利润,权利金会随着标的朝着有利的方向运行而上涨,反之则跌。买卖双方均可以将盈利或亏损的期权合约平仓进而结束一次交易。所以期权投资最大的盈亏都来自于盘中的交易。风控做好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