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期货交易是一种合约,需要在固定的月份时间里需要进行交割。在期货市场中,绝大部分都是自然人投资者。与企业投资者,也就是所谓的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方面有着比较大的区别。
2、交割月合约的成交非常的不活跃,波动也不稳定,投资者想要平仓在前期可能相对容易,但是越往后会越不容易平仓。一旦违反了交易所关于持仓进入交割月的规定(以下重点讲解),会被交易所强行平仓,平仓盈亏归期货交易所,亏损自行承担。
3、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之后,交易量会逐渐缩小,不容易平仓,因为在里面的空头以及多头不多了。所以,比较靠谱的做法就是在进入交割月之前就主动平仓。
4、期货有五大交易所,例如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上期所、能源中心,但除了中金所支持自然人投资者持仓到交割月之外,其它四个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期货均不支持自然人投资者持仓到交割月,需要在最后交易日之前主动平仓。否则在最后交易日那天,持仓订单会被强制平仓。
拓展资料:
一、我国期货交易所关于平仓的规定
1、上海期货交易所
(1)规定:个人投资者可以持仓进入交割月,但是有相应的手数限制。
(2)举例:假如投资者魏先生在2018年12月持有一手螺纹钢RB1901合约,自然该合约的交割月份就是2019年1月。
2、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
(1)规定:对于这两家交易所个人投资者是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的,需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份的前一交易日将相关合约持仓进行平仓处理。
(2)举例:假如投资者李女士于2018年12月买入开仓2手豆粕M1901合约,由于豆粕是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品种,而大商所规定个人投资者不能持仓进入交割月,所以李女士最晚在2018年12月28日收盘之前将手中持有的这2手M1901合约进行平仓处理。如果在经期货公司电话提醒后李女士没有及时平仓,那么在2019年1月2日(当月第一个交易日)交易所就会对李女士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处理,结果依然是盈利归交易所所有,亏损由李女士自行承担。
3、中国金融交易所
(1)规定:股指期货个人投资者可以一直交易到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若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则该持仓将直接由交易所在收盘后按照当天的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撮合进行现金交割。需要注意的是,最后交易日收盘前未平仓进入到交割,交割手续费为开仓手续费的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