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我国许多期货标准合约是非通用合约,即交割时,买方是接货的,拿到的合约上的交割地点是无法事先确定的,有可能没有买方想要的交割地点对应的合约,这个交割地点的不确定就会对买方很不利,实际交割地点与期望交割地点如果不同,就会增加买方的实际交割成本,因此,买方进行实物交割的意愿不强,很有可能选择平仓,不进行交割;而现货是说在哪就在哪,没有这些问题的存在,因此交割月份的期货价格要低于现货价格。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没有足够的货物进行交割,那么买方就会选择不平仓,反正最后交割时卖方拿不出相应货物就会违约,买方就不需要考虑交割地点的问题了,这样的做法就是逼仓,这时候卖方由于拿不出足够的货物,为了防止违约造成更大的损失,就会选择平仓,价格就有可能与现货价格持平,甚至高于现货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