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但是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不是矛盾吗?
这是原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在中国大陆不成立,应为沪深两所都是会员制而不是公司制,所以可以说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
但是如果中国出现了第三个证券交易所是公司制的,那么它也一定不是以营利的目的。这不矛盾,就好像社会主义也能搞市场经济一样。拿期货交易所举例,公司制期货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没错,中金所是公司制也没错。
但是你说中金所以营利为目的就错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我国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营利那是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干的事,低效率高成本那是贫苦的社会主义社会干的事。所以我们追求的是既不营利,效率又高。你要非说这矛盾,我只能说你不懂什么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