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实盘合约交易,买方报价时必须有全额资金,其中,Pt99.95合约买入报价时需另加2%的实物溢短差清算准备金,卖方报价时交易账户中必须有相应的实物,报价后,对应的资金或实物即被冻结。
报价成交后,买入的黄金实物可用于当日或以后交易日的卖出,也可以申请提货;买入的铂金实物不能卖出,只能申请提货;卖出实物所得货款的90%可用于本交易日内的交易,余款在交易所日终清算时结算。
现货即期交易:
(一)客户进行买报价或卖报价时,必须有20%的保证金。
(二)以成交当日为T+0日,日终清算时对买入量和卖出量进行轧差,轧差后的净头寸按当日结算价冻结20%的保证金,同时对成交价与结算价的差额进行清算。在T+2交易日日终清算时,按T+0日的结算价,对T+0日的净头寸执行实物交割。
(三)交易所对T+2日不能履行实物交割的一方按即期合约交割违约处理,根据违约金比例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的违约金支付给未违约方,同时实物交割终止。违约金比例为20%。
(四)实物交割后卖方的保证金转换为必须对买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担保金,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后,须2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所解冻卖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担保金。
(五)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向买方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违约,处以应开票金额20%的罚款,所罚款项用于弥补买方进项税款损失,多余部分计入交易所风险基金;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未及时通知交易所解冻卖方担保金,造成卖方发生滞纳金或罚款损失的,损失由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