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竞价原理
其基本原理是: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每次撮合都包括以下过程:
①排队
排队规则如下:一是所有买盘按价格从高到低的顺序排成一列,价格相同时,按期货交易所收到委托盘的时间先后排列,先收到的买盘排在前面;二是所有卖盘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排成一列,价格相同时,按期货交易所收到委托盘的时间先后排列,先收到的卖盘排在前面。
②配对
对买卖盘排队之后,就开始进行配对,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其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次配对:
先进行配对尝试。如果买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大于或等于卖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则可进行配对。如果买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小于卖盘队列中第一个盘的价格,则配对结束。可以进行配对时,委托数量较少的一方被完全配对,委托数量较多的一方仅有与数量较少的一方数量相等的部分获得配对,其余部分参与下—次配对。
③确定成交价格
在已经成交的期货交易中,成交价格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如果规定一次撮合成交只产生一个成交价格,即所有成功的配对都用一个价格成交,此时的复式竞价原理称为复式竞价单一成交原理。
如果不同次的配对有不同的成交价格,则复式竞价原理称为复式竞价多成交原理。
由于在配对过程中,买价是逐步下降的,而卖价是逐步上升的,因此,如果一个价格能够使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满意,则这个价格也能够使在这之前的所有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满意,在这种条件下,一次撮合的成交价格由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确定。
当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相等时,该次撮合的成交价格只能是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
当最后一次成功配对的买卖双方的价格不相等时,且买价大于卖价,设买价BP>卖价SP,从理论上讲,[SP,BP]区间中任何一价格都可以作为本次撮合的成交价格。问题在于这个价格是接近SP呢,还是接近BP,还是SP与BP的平均数?
在现实生活中,期货交易所一般采用距离最近规则确定成交价格。即在可行价格区域内,与前次撮合成交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本次撮合成交价格。具体规定是:设前次撮合成交价格为CP,在这里:
如果本次撮合为当天的第一次撮合,即所谓的集合竞价,则CP为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或者结算价格;
如果CP≤SP≤BP,则在数域[SP,BP]中S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SP;
如果SP≤BP≤CP,则在数域[SP,BP中B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BP;
如果SP≤CP≤BP,则在数域[SP,BP]中CP离CP最近,本次撮合的成交价为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