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价格是指期货市场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形成的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价格。
期货价格是指交易成立后,买卖双方约定在一定日期实行交割的价格。期货交易是按契约中时间,地点和数量对特定商品进行远期(三个月、半年、一年等)交割的交易方式。其最大特点为成交与交割不同步,是在成交的一定时期后再进行交割。
期货交易的诞生是以1898年美国成立芝加哥奶油和蛋商会为标志,当时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基本是农产品。以后商会改名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商品越来越多,一些国家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产品也加入期货交易行列。在价格趋涨时,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在价格趋跌时,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在正常情况下,由于期货要负担较多的仓储费、保险费和利息,其价格一般比现货价格高。
期货市场的公开竞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种是公开喊价方式。在中国的期货交易所中,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期货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所谓价格优先原则,是指交易指令在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最优价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买价与最低的卖价报单首先成交。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先进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机按上面两个原则对进入主机的指令进行自动配对,找出买卖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最后达成交易,反馈给成交的会员。期货价格中有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等概念。在中国交易所中,开盘价是指交易开始后的第一个成交价;收盘价是指交易收市时的最后一个成交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指当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价和最低的成交价;结算价是指全日交易加权平均价。
如何调控
首先,需要了解美国农业部的组成以及主要职能。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农业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其中,最直接和利益相关的就是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一言以蔽之,负责销售美国国内农产品。如果确认了这一点,就可以毫无疑问地得出,美国农业部发布数据的初衷至少需要达到顺利以及高价销售国内农产品的目的。 [1]
其次,从大豆这个品种来分析美国农业部是如何达到其目的的。美国大豆一般在4月底种植,9月份开始收割上市,新年度大豆可能在8月份上市前就开始签订出口销售合同,而销售价格往往是通过CBOT期货市场来确定。所以美国农业部8月份公布的供需数据就异常关键。根据历年情况,我们发现美国农业部8月数据往往是利多期货价格的。由于8月份是大豆生长的关键期——灌浆期,这时候天气对大豆的生长异常关键,可以炒作的题材很多,比如亚洲锈病孢子、干旱、后期霜冻等。所以美国农业部在8月份调低单产和产量的做法是冠冕堂皇的,从而调低对新年度期末结转库存的预测,间接拉动价格,为美国大豆高价出口打下伏笔。
对价格有决定性影响作用的是期末结转库存数据,发现,在7年中,除了2004年,其他6年期末库存预测数据8月份预测都较7月份减少。其中2002年减少幅度最大,从627万吨减少到421万吨。
而期末库存的减少主要就是通过变动产量来达到。分析8个年度美国农业部8月报告对产量的调节,我们发现,除了2007/2008年没有变动和2003/2004年缺乏数据以外,其他6个年度8月份都调低了预测,而在9、10月份往往再进行上调。比如在2002年,产量预测减少幅度达到8%,从7784万吨减少到7153万吨。另外,产量变动,在8月份一般主要针对单产变动,对面积的变动相对较少,比如在2008/2009年度单产小幅下降0.9%,在2006/2007年,单产从40.7蒲式耳/英亩减少到39.6蒲式耳/英亩,减少幅度达到2.7%。
在美国农业部如此调整预测数据后,期货市场确实应“声”变化,CBOT大豆市场往往在8月份不是迎来反弹就是延续上涨。比如在2008年,CBOT大豆期货在7月份迎来了历史性的高点后下跌,而美国农业部8月12日公布的月度报告则使行情止跌反弹,8月报告配合后期天气的炒作使CBOT大豆11月合约价格从116美分上涨到1374美分,反弹幅度达到17%。
作为期货市场参与者,我们在了解美国农业部的意图和公布报告的规律后,才可以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地调整我们的投资策略。
定价原理
经济学中有个基本定律称为“一价定律”。意思是说两份相同的资产在两个市场中报价必然相同,否则一个市场参与者可以进行所谓无风险套利,即在一个市场中低价买进,同时在另一个市场中高价卖出。最终原来定价低的市场中因对该资产需求增加而使其价格上涨,而原来定价高的市场中该资产价格会下跌直至最后两个报价相等。因此供求力量会产生一个公平而有竞争力的价格以使套利者无从获得无风险利润。
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远期和期货价格的持仓成本定价模型。该模型有以下假设:
期货和远期合约是相同的;
对应的资产是可分的,也就是说股票可以是零股或分数;
现金股息是确定的;
借入和贷出的资金利率是相同的而且是已知的;
卖空现货没有限制,而且马上可以得到对应货款;
没有税收和交易成本;
现货价格已知;
对应现货资产有足够的流动性。
这个定价模型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期货合约是一个以后对应现货资产交易的临时替代物。期货合约不是真实的资产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双方同意在以后的某个时间进行现货交易,因此该协议开始的时候没有资金的易手。期货合约的卖方要以后才能交付对应现货得到现金,因此必须得到补偿来弥补因持有对应现货而放弃的马上到手资金所带来的收益。相反,期货合约的买方要以后才付出现金交收现货,必须支付使用资金头寸推迟现货支付的费用,因此期货价格必然要高于现货价格以反映这些融资或持仓成本(这个融资成本一般用这段时间的无风险利率表示)。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融资成本
如果对应资产是一个支付现金股息的股票组合,那么购买期货合约的一方因没有马上持有这个股票组合而没有收到股息。相反,合约卖方因持有对应股票组合收到了股息,因而减少了其持仓成本。因此期货价格要向下调整相当于股息的幅度。结果期货价格是净持仓成本即融资成本减去对应资产收益的函数。即有:
期货价格=现货价格+融资成本-股息收益
一般地,当融资成本和股息收益用连续复利表示时,指数期货定价公式为:
F=Se^(r-q)(T-t)
其中:
F=期货合约在时间t时的价值;
S=期货合约标的资产在时间t时的价值;
r=对时刻T到期的一项投资,时刻t是以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利率(%);
q=股息收益率,以连续复利计(%);
T=期货合约到期时间(年)
t=时间(年)
考虑一个标准普尔500指数的3个月期货合约。假设用来计算指数的股票股息收益率换算为连续复利每年3%,标普500指数现值为400,连续复利的无风险利率为每年8%。这里r=0.08,S=400,T-t=0.25,q=0.03,期货价格F为:
F=400e^(0.05)(0.25)=405
我们将这个均衡期货价格叫理论期货价格,实际中由于模型假设的条件不能完全满足,因此可能偏离理论价格。但如果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那么实证分析已经证明实际的期货价格和理论期货价格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