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制订的、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合约。
(2)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合约中的各项条款,如商品数量、商品质量、保证金比率、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以及交易方式等都是标准化的,合约中只有价格一项是通过市场竞价交易形成的自由价格。
(3)实物交割率低。期货合约的了结并不一定必须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买卖期货合约者在规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时候都可通过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将持有的合约相互抵销,无需再履行实际交货的义务。因此,期货交易中实物交割量占交易量的比重很小,一般小于5%。
(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不需付出与合约金额相等的全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