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期货交易参与者正是通过 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期货合约,转移价格风险,获取风险收益。期货合约是在现货合同和现货远期合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它们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期货合约条款的 标准化。
在期货市场交易的期货合约,其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月份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使期货合约具有普遍性特征。期货合约中,只有期货价格是唯一变量,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价方式产生。
期货合约到期时间即期货最后交易日,指期货合约停止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每种期货合约都有一定的月份限制,到了合约月份的一定日期,就要停止合约的买卖,准备进行实物交割。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规定,玉米,大豆、豆粕,豆油、小麦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营业日。
期货合约到期对于个人必须要平仓,不平也会让交易所给强平了,要是法人户可以交割,不交割也会强平。
首先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由交易所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合约的内容不能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要想参与期货市场需要了解期货的合约内容和交易的规则。
期货合约的到期最后交易日:是指最后可以进行交易的日子,这个最后交易日是根据每个品种不同而制定的。
自然人期货合约:商品期货自然人持仓不允许进入交割月,例如持有一手cu1710,在9月30日及之前自然人需要平仓,如果不进行平仓,期货公司会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强平,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如果出现特殊品种允许进入交割月的除外(国债、股指)。当期货公司没有完成强平交易所会进行强行平仓
法人期货合约:法人客户是可以持仓进行实物交割的,实物交割结束期货合约结束,但是法人客户需要交割需要提前通过开立账户的期货公司进行申请,如果没有申请也不可以持仓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