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户要求:凡属国内热衷或需求黄金、铂金和白银实物与投资投机的机构及人员均可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开户要求由会员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证明(一般纳税人企业需提供、不是均不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指令委托人身份证。交易者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材料每一个都要复印两份,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正确填写《客户须知》、《黄金现货委托代理交易协议书》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并签字盖章。
4、由会员报上海黄金交易所审批备案。
5、把开户保证金壹万元打入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帐户。
6、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生成客户交易代码,开户完成。
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初期进行现货黄金交易,交易前买方会员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全额存入相应金额的人民币资金。卖方会员必须将需售出的黄金全部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者还需要了解的是交易所按成交金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2012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手续费标准:黄金品种: Au(T+D)手续费率从0.03%调降至0.025%;黄金现货品种手续费率从0.045%调降至0.04%。 白银品种:手续费率从0.03%调降至0.025%。铂金品种:手续费率从0.05%调降至0.045%。其他品种(合约)手续费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