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在期货生意所内进行的标准化合约的生意方法。
2.平仓: 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 买入结算原先所做的新单。
3. 分仓:生意所会员或客户为了过量持仓,以影响价格,操纵商场,借用其他会员座位或其他客户名义在生意所从事期货生意,躲避生意所持仓定量规则,其在各个座位上总的持仓量超过了生意所对该客户或会员的持仓定量。
4.移仓(倒仓);生意所会员为了制作商场假象,或许为转移盈余,把一个座位.上的持仓转移到别的逐个个座位上的行为。
5.履约:当看涨期权持有人期望买进相关期货合约或当看跌期权持有人期望卖出相关期货合约时所采取的举动。
6.差距:同种产品等级、档次和不同交货地点间的价格差异。
7.佣钱: 生意公司为客户执行生意时收取的费用。
8. 头寸:在生意中所持有的生意合约数。
9.多头:看涨买入。
10.空头:看跌卖出。
11.做空机制;认为价格将要跌落时,可预交10%的定金从第三人手中借来货物卖出,待平仓时在买进还给第三人,将所交的定金回收的方法。
12.利好:利于大势上涨。
13.利空: 利于大势跌落。
14.趋势: 商场发展的方向。
15.阴烛:单位时间内开盘价高于收盘价。
16.阳烛:单位时间内收盘价高于开盘价。
17.跳空: 又名缺口, 价格在波动中没有生意的区域。
18.基差:不同或相同种类在不同合约或商场的价格间的差异。
19.逼仓:期货生意所会员或客户使用资金优势,经过操控期货生意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产品,成心举高或压低期货商场价格,过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晦气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依据操作方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法。
20.对敲:生意所会员或客户为了制作商场假象,妄图或实际严重影响期货价格或许商场持仓量,故意勾结,依照事前约好的方法或价格进行生意或互为生意的行为。
21. 开仓:开端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生意行为称为”开仓”或”树立生意部位”。
22.平仓: 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 买入结算原先所做的新单。生意者为了断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生意的行为称”平仓”或”对冲”。
23.结算:依据生意成果和生意所有关规则贵会员生意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借款和其他有关金钱进行的核算、划拨。24.持仓:生意者手中持有合约称为”持仓”。
25.升水: 1)生意所法令所答应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产品所付出的额定费用。2)指某一-产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联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咱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3)当某逐个证券生意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26.交割:期货合约卖方与期货合约买方之间进行的现货产品转移。各生意所对现货产品交割都规则有具体步骤。某些期货合约,如股票指数合约的交割采取现金结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