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制度主要包括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保证金制度和现金交割制度。
一、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称为“逐日盯市”制度,简单说来,就是期货交易所要根据每日市场的价格波动对投资者所持有的合约计算盈亏并划转保证金账户中相应的资金。期货交易实行分级结算,交易所*先对其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再对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进行结算。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格结算所有未平仓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二、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结算的核心制度。保证金分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出现连续同方向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等异常情况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的风险状况调高市场整体保证金水平,或者单*调整涉险会员或客户的保证金水平。
交易所将结算结果通知结算会员后,结算会员再根据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非结算会员及客户进行结算,将结算结果及时通知非结算会员及客户。会员据此向交易所追加保证金或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目前,投资者可在每日交易结束后上网查询账户的盈亏,确定是否需要追加保证金或转出盈利。
三、现金交割制度
股指期货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所谓现金交割,就是不需要交割一篮子股票指数成分股,而是用到期日的现货指数作为后结算价,通过与该后结算价进行盈亏结算来了结头寸。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得到自动冲销,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卖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买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增加盈利方和减少亏损方保证金账户资金的方式来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