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骗局
1、假居间人冒充专家
很多黑平台会通过qq、微信等方式,宣传炒原油的高收益,假居间人主要是通过冒充专家拉拢进行相应的投资,利用部分投资者快速致富的心理,过度放大原油投资的杠杆盈利优势,而忽视了操作中的风险,引诱投资者炒非法原油。
2、期货经纪人的频繁操作
原油非法平台的盈利手段,基本上就是客户的手续费和对*产生的损失,期货公司赚的就是客户的手续费和客户亏损的钱。这些非法经纪人盈利的模式就是靠佣金提成,所以会鼓励投资非法原油,这个时候引导客户频繁操作,甚至操作行情,修改交易软件参数导致客户亏损。
3、地下交易市场的“庞氏骗局”
很多投资者不能分辨正规原油期货交易和非法原油投资,容易在利益的诱惑中,加入到贵金属和原油的地下交易现货市场,终出现亏损,他们可能使用现货、类期货交易的模式,无论是上涨还是下跌,投资者听到的走势获利的消息,并会得到利润返还。而这往往是小利的吸引,进入大的陷阱。
原油期货骗局如何索赔
1、投资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举报。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报案或者举报。因此,投资人因违法期货、证券业务造成损失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依照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故此,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举报。
2、投资人有权向证监会派出机构举报。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四十条规定,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按照规定做好辖区内信访、举报事项处理工作。而证监会派出机构有权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实施检查或者其他日常监管活动,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情形的,或者发现重大风险和问题的,应当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进行立案查处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处理权限的,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或者按照规定转送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因此,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对投资人的举报进行处理。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二十条要求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发现的案件线索,并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等的请求,出具有关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案件性质认定意见或者提供政策解释。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媒体有关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协调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个人投资者虽然尚无权限申请证监会认定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性质,但可以就其遭遇向公安部门或证监会派出机构举报,该国家机关应当受理,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