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权合约基本要素
1、合约类型: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
2、合约标的:豆粕期权合约标的为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的豆粕期货合约;
3、合约到期日:合约到期日是合约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可以说是期权买方可行使权利的后日期。合约到期后自动失效,期权买方不再享有权利,期权卖方不再承担义务;
4、行权价:行权价也称执行价或履约价,是期权买方买进或卖出合约标的的价格;
5、合约单位:它是指一张期权合约对应的合约标的数量;
6、行权价格间距:指的是相邻两个期权行权价格的差值,一般为事先设定;
7、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对于看涨期权来说,实物交割是指在期权合约到期前,看涨期权的权利方按照约定好的执行价格买入豆粕期货合约,即以执行价格成为期货合约多头,同时,看涨期权的卖方以执行价格成为期货合约空头。对于看跌期权来说,实物交割是指在期权合约到期前,看跌期权的权利方按照约定好的执行价格卖出豆粕期货合约,即以执行价格成为期货合约空头,同时,看跌期权的卖方以执行价格成为期货合约多头。
豆粕期权合约主要交易规则
1、豆粕期权行权与履约规则
①豆粕期权行权方式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权产品行权方式采用美式期权行权方式,买方在合约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权利,灵活便利,是商品期货期权的主流行权方式。
②行权配对原则
期权买方提出行权申请,交易所收市后根据随机均匀抽取原则选择对应卖方客户进行配对。这种配对方式随机确定起始点,然后按照固定步长均匀抽取每个期权卖方交易编码下的持仓。在此原则下,交易所可以抽取任一天的数据对行权情况进行重演,重演结果会完全一致。这种配对方式同时兼顾了随机性和按持仓大小的比例性,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考虑到客户的持仓占比,适应当前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
③到期自动行权方式
大连商品交易所采用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的方式。在期权合约到期日,交易所将对实值额大于零的期权持仓自动提交行权申请,除非其买方客户或会员提交取消自动申请的指令。国际主流交易所的期权执行多数采取实值自动执行方式,大连商品交易所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防止客户、经纪公司在期权到期时遗忘执行实值期权,符合国际惯例。
2、豆粕期权主要结算制度
①期权结算价确定方式
除后交易日外,交易所根据隐含波动率确定各期权合约的理论价,作为当日结算价。参考欧美成熟交易所采用理论定价模型的做法,大连商品交易所也以期权合约隐含波动率为基础,根据无套利原则,通过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出期权的理论价格作为结算价。
②手续费
期权手续费分为三种:交易手续费、行权手续费、履约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是指每日交易期权应缴纳的费用。行权手续费是指期权买方在行权成功后,期权持仓转为期货持仓的费用。履约手续费指期权卖方被动在行权配对后,期权持仓转为期货持仓的费用。大连商品交易所在期权上市初期实行较严格的手续费标准,未来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交易所手续费管理经验,采取手续费调整措施。
3、豆粕期权主要风险管理制度
①保证金制度
期权交易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单腿期权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MAX[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期权虚值额的一半,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一半]。
单腿合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是国际市场传统的期权保证金收取模式,可以更好的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新工具的安全运行。单腿合约保证金计算较为简单、结构合理、便于实现,为客户管理风险,稳步参与期权交易提供了便利。
同时,大连商品交易所已对期权组合保证金收取方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市场调研。在上市初期保证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随着数据的积累,交易所将适时、分步推出组合保证金优惠,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期权市场功能的发挥。
②涨跌停板制度
期权交易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同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乘以相应比例)一致。
理论上,期权价格受到标的期货合约价格变化、波动率变化和到期时间等因素影响。其中,标的期货合约价格变化是影响期权价格的主要因素,影响幅度为Delta*期货价格变化幅度。由于深实值期权Delta绝对值大接近于1,期货合约对期权价格的大影响近似于期货涨跌停板幅度。将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设置为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可以覆盖这一部分价格变化,并在多数情况下覆盖期权合约的价格波动。
出于期权上市初期严控风险的考虑,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保持期权和对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一致。当期货合约涨跌停板调整幅度时,期权也相应变化,保证期货和期权的联动性。
豆粕期权上市
有消息称,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产品衍生品市场建设纳入其中推出豆粕期权,而且豆粕期权合约及相关制度细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定稿已获得交易所理事会通过,目前正在等证监会的正式批复,预计2017年3月份即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