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货经纪商
期货经纪商是期货市场的基本要素,也是各国期货法规范的重点之一。各国期货立法对“期货经纪商”的规定各异。英美法系的期货经纪商的性质是代理商,大陆法系的经纪商则是行纪商。中国对“经纪”一词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中国期货立法中不宜使用“经纪”一词。依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中国期货经纪商应为行纪商,即期货行纪公司。
期货经纪商的职能
1、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
2、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
3、为客户提供期货市场信息,进行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
期货经纪商的分类
1、期货佣金商。
不管名称、规模大小以及经营范围如何,其基本职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会员的利益,代理客户下达交易指令,征缴并管理客户履约保证金,管理客户头寸,提供详细的交易记录和会计记录,传递市场信息,提供市场研究报告,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和对客户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及制订交易策略的培训,还可以代理客户进行实物交割。可以雇用一些商品交易顾问、商品合资基金经理、介绍经纪人和场内经纪人为其工作。
2、商品交易顾问。
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为他人提供是否进行期货交易、如何进行交易和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建议。间接性建议包括对客户的帐户实行交易监管或通过书面刊物或其它报刊发表建议。
3、商品合资基金经理。
管理用集资方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这些基金进行期货交易,以钱生钱。他们亲自分析市场,制定交易策略并直接下指令。
4、介绍经纪人(IB)。
为期货佣金商或商品合资基金经理等寻求或接受客户交易指令,进行商品期货或期权的买卖。只收取介绍费,不收客户保证金和佣金。
5、经纪商代理人。
代表期货佣金商、介绍经纪人、商品交易顾问或商品合资基金经理寻求定单、客户或客户资金,可以是任何销售人员。
6、场内经纪人。
场内经纪人即出市代表,代理任何其他人在商品交易所内执行任何类型的商品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