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是由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8日联合发布的反映沪深300指数编制目标和运行状况的金融指标,并能够作为投资业绩的评价标准,为指数化投资和指数衍生产品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从产品的质地来看,沪深300ETF所跟踪的沪深300指数是中国市场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的指数,覆盖了沪深两市六成左右的市值,其对A股的流通市值覆盖率超过70%,分红和净利润占比超过85%。
因此,追踪沪深300指数的ETF基金也相当于投资于国家重要的经济行业和股票市场。沪深300ETF可以帮助跨国、跨市场的投资者以较低的投资成本建立可以综合反映中国市场整体经济构成的股票投资组合。
扩展资料
沪深300指数以规模和流动性作为选样的两个根本标准,并赋予流动性更大的权重,符合该指数定位于交易指数的特点。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指标排序后进行选择,另外规定了详细的入选条件,比如新股上市(除少数大市值公司外)不会很快进入指数。
一般而言,上市时间一个季度后的股票才有可能入选指数样本股;剔除暂停上市股票、ST股票以及经营状况异常或财务报告严重亏损的股票和股价波动较大、市场表现明显受到操纵的股票。
因此,300指数反映的是流动性强和规模大的代表性股票的股价的综合变动,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权威的投资方向,也便于投资者进行跟踪和进行投资组合,保证了指数的稳定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