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构成既各有分工而又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体。远期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本质区别为标准化,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其中规定了在未来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的标的物,若标的为为实物,则为商品期货,若为金融产品,则为金融期货。
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的关系:
一.交易对象不同。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
二.功能作用不同。
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三.履约式不同。
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四.信用风险不同。
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可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
五.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私下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