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ETF期权熔断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第76条规定期权交易实行熔断制度。
连续竞价交易期间,若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小报价单位5倍,那么该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交易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
上证50ETF期权熔断机制被引发的直接表象,便是相应合约的行情走势陡涨或陡跌,之后便立即进入3分钟的集合竞价阶段。
实际上,上证50ETF期权熔断机制给了波动异常的市场一个缓冲期。这期间,做市商有时间调整报价参数,积*参与集合竞价,帮助市场消化异常波动,使得行情3分钟后恢复至合理价位。
交易规则中规定,上证50ETF期权熔断机制的熔断点为近参考价的50%涨跌幅。其中,近参考价指的是近一次集合竞价产生的新价,在盘中未出现集合竞价时,往往指的就是开盘价。
截至目前,实际熔断时合约涨跌幅均超过90%。这是因为,期权上市初期市场深度不足,且盘口报单价位存在断层现象。当大额报单委托送出,按照市价或限价指令与盘口对手单逐层成交,一旦后成交价超过近参考价的50%便启动熔断机制;而且,在盘口价位断层的情况下,市场深度很容易被击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