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的定价体系主要包括长协定价和现货定价体系。长协体系曾经是世界重要的铁矿石定价体系,其核心是铁矿石供需双方通过长期合同锁定供货数量或采购数量,期限一般达到5~10年,甚至达到20~30年,但其价格并不固定。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长协定价体系则经历了年度谈判——季度指数——现货化的演变过程,其定价基准也由初的离岸价(FOB),转为现今流行的到岸价(CFR)。
铁矿石长协定价机制决定年度铁矿石价格的谈判开始于1980年(1981财年),并平稳运行近30年。其框架是:根据惯例每年由世界主要铁矿石供应商与其主要客户进行谈判,决定下一财政年度铁矿石价格,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则依照谈定的价格在一年内执行。铁矿石需求方中的任意一方与铁矿石供应方中的任意一方价格达成一致后则谈判结束,国际铁矿石供需双方均接受此价格,这一谈判模式即“*发—跟风”模式;且计价基准为离岸价,同一品质的铁矿石各地涨幅一致,即“离岸价、同涨幅”。
在长协年度定价机制下,供方可长期均衡占领市场,需方则获得稳定供货渠道。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钢铁工业蓬勃发展,铁矿石全球供需格局变化剧烈,矿石产量的增长无法满足钢铁产能的迅速扩张,原材料严重紧缺,现货价远高于长协价,成为长协年度定价机制解体的导火索。
出于对长协年度定价机制不满,三大矿山各自谋求对自身有利的定价方式。2009年在日韩钢厂与三大矿确认了“*发价”后,中国与三大矿山之外的FMG达成了价格略低的协议,“*发—跟风”规则被打破,铁矿石长协年度谈判就此破裂。
2010年3月,Vale率先将原有年度基准定价改变为季度定价,之后RIO和BHP与多数亚洲客户以到岸价基础达成协议,至此铁矿石年度定价机制瓦解,转而代之的是季度定价机制。在季度定价仅仅运行两个季度之后,BHP开始推行月度定价。2011年6月23日,RIO方面也表示放弃季度定价,将转向更为灵活的铁矿石定价策略,包括按季度、月度甚至每天进行定价。长协体系目前虽然协议时期依然较长,但其定价机制逐步贴近现货。
贸易定价。由于长协谈判中以三大矿商的产品作为标准,而铁矿石种类较多,其他铁矿石厂商在贸易定价时,往往参照三大矿商的价格,并进行一定的调整,形成如下机制:
(一)基准价格:
以往,价格每年由三大铁矿石生产商及主要钢铁客户谈判确定。
(二)净回值(Net Back Pricing):
三大矿商以外的铁矿石生产商定价能力较低,其产品定价通常参照三大矿商典型品种的“基准价格”,根据“利用价值”差异及运费进行调整而厘定。此计算方法也称为倒算净价格。
(三)利用价值:
指产品定价时,基于某种产品与相关基准产品的化学成份差异而调整价格。矿石化学成份不同使钢铁厂的成本差异,依据铁品位、炉型、碳采购量、助燃剂采购量、脱磷成本及能源成本等因素做出调整。在一定时期内,贸易双方为节省谈判成本,利用价值调整通常以固定折扣比例及固定折扣价差的方式出现。
(四)计价单位换算方法:
国际贸易中常用定价单位为美分/干吨度,该单位即每吨含铁量的美元价值除以100,此单位表明了不同种类矿石中不同的铁含量及自由水份含量。
国内的常用计价单位为元/吨,两者间的换算方法如下,*先把美分/干吨度按汇率换算为元/吨,然后将其价格乘以矿石的含铁量(百分比),再除以一加上水份含量。将元/吨的价格换算为美分/干吨度的计算程序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