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结算机构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
期货结算机构主要职能:
①担保交易履约。交易双方并不发生直接关系,只和结算机构发生关系,结算机构成为所有合约卖方的买方和所有合约买方的卖方。
②结算交易盈亏。每一交易日结束后,期货结算机构对会员的盈亏进行计算。
③控制市场风险。当市场价格不利变动导致亏损使会员保证金不能达到规定水平时,结算机构会向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会员收到通知后必须在下一交易日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交齐,否则结算机构有权对其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期货结算机构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
①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目前我国采取该种形式。
②结算机构是*立的结算公司,可为一家或多家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均是交易所的内部机构。
我国境内期货结算机构制度:
①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采用全员结算制度,即期货交易所会员均具有与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全员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客户结算。
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即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