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介绍
金融期货(Financial Futures)是指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一般分为三类,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指数期货。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中的一种,具有期货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利率等。金融期货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市场,目前,金融期货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在商品期货的前面,占整个期货市场交易量的80%,成为西方金融创新成功的例证。
金融期货是什么
金融期货的主要品种
金融期货有三个种类:货币期货、利率期货、指数期货。其在各交易所上市的品种主要有:
1、货币期货:主要有欧元、英镑、瑞士法郎、加元、澳元、新西兰元、日元、人民币等期货合约。
主要交易场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国际货币市场分部、中美商品交易所、费城期货交易所等。
2、利率期货:美国短期国库券期货、美国中期国库券期货、美国长期国库券期货、市政债券、抵押担保有价证券等。
主要交易场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国际货币市场分部、中美商品交易所。
3、股票指数期货: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S&P 500),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NYCE Com**ite),主要市场指数(MMI),价值线综合股票价格平均指数(Value Line Com**ite Index),此外日本的日经指数(NIKI),香港的恒生指数(香港期货交易所)。
金融期货的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
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是期货的核心,承担着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的重要职能。
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设计成标准化的合约是为了便于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分别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从而避免实物交收。
2、保证金
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或都要经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由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例很低,因此有高度的杠杆作用。
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结算机构。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被称为“逐日盯市制度”,就是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规定时间内的平均成交价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交易成交时的价格作对照。计算每个结算所会员账户的浮动盈亏,进行随市清算。由于逐日定时制度以一个交易日为长的结算周期,对所有的账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分别计算,并要求所有的交易盈亏都能及时结算,从而能及时调整保证金账户,控制市场风险。
3、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4、大户报告
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和断路器规则: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大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改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