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期货公司和经纪人
期货公司是投资者和中金所之间的纽带,除了中金所的自营会员外,其他投资者从事股指期货交易可以通过期货公司进行,选择合适的期货公司进行交易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选择标准如下:
1.资本雄厚、信誉好;
2.通讯联络工具迅捷、先进、服务质量好;
3.能主动向客户提供各种详尽的市场信息;
4.主动向客户介绍有利的交易机会,有一定的专家团队在线指导,有良好的商业形象和背景;
5.收取合理的履约保证金;
6.规定合理、透明的交易佣金;
7.能为客户提供理想的经纪人和高端的服务;
(二)开户
1.对客户的条件要求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操作流程;
(4)相关业务人员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5)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国内股指期货开户
2.股指期货开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卡复印件或者扫描件1份
(2)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如果是旧身份证,扫描正面;如果是新身份证,正反两面都扫描)
(3)个人数码大头照(500万以上像素,整体上身尺寸占整个照片比例的60%),签合同时候的正面照。
3.开户的具体流程
(1)客户提供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2)期货公司向客户出具《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在准确理解《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的基础上,由客户在《风险揭示声明书》上签字、盖章。填写客户资信情况登记表和确定交易手续费。
(3)期货经纪机构与客户双方共同签署《客户经纪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式形成合作关系。
(4)期货经纪机构为客户提供专门帐户,供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往来,该帐户与期货经纪机构的自有资金帐户必须分开。客户必须在其帐户上存有足额保证金后,方可下单。
(三)股指期货交易方式
目前股指期货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等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1)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投资者应当填写书面交易指令单;
(2)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必须同步录音;
(3)以计算机、网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保存能够证明交易指令内容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