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头的只有小学文化,手下也多数是高中、大专文化,就是这么一伙人组成的诈骗集团,以“炒黄金”为幌子,精心策划,细致分工,诈骗受害人高达1177万余元。昨日,记者通过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详细了解了该案。
成立公司从老总到业务员分工非常细化
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贾某、万某等九人形成以“炒黄金”为幌子,诈骗他人钱财的诈骗集团。贾某任总监,负责公司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万某被称为“万总”,负责该公司后台、风险控制、解决客户纠纷及对接结算商等工作。
贾某、万总以下设四个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经理,经理负责组织、指挥本部门人员实施或是亲自实施诈骗工作。在各个部门之下还有团队,每个团队都有主任,组织手下业务员或是亲自实施诈骗工作;业务员的具体工作是实施联络感情等诈骗前期工作。2017年11月,该公司先后招进来多名业务员,并开始为实施诈骗进行专门的培训,包括身份伪装,如何和“客户”说话,如何赢取客户的信任等等。
“业务员”伪装成功人士微信上物色被害人
现在各种骗局经常被曝光,多数人在理财投资等项目上也都非常谨慎,生怕被骗,那么该团伙是如何能骗到巨额资金的呢?
该诈骗集团还是老套路,主要是利用了受害者贪占便宜的心里,用高额利润投放诱饵。该诈骗集团骗取被害人钱款是这样分工以及一步步实施的:先对招聘来的业务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把他们包装成成功人士,业内人士,对黄金、期货特别懂行,随后让这些“成功人士”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在聊天过程中向被害人发送K线图、虚假盈利截图、华尔街分析师指导等虚构的事实,向“客户”夸大收益,同时隐瞒平台交易存在高额手续费,尤其是隐瞒平台交易的实质是与诈骗集团进行对赌的事实,获得被害人信任,逐步诱导被害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在某平台注册账户。
当被害人上钩在某交易平台注册开户后,这时再换主任或者经理级别的骗子上场,继续用虚假夸大的东西对被害人进一步诱导,骗得被害人信任并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平台充值加大投资,并指导被害人通过“立即订制”、“邀约回收”操作进行涨跌购买。
最后,主任或是经理级别人员通过反向操作指导、诱导客户频繁操作赚取高额手续费等方式使被害人投资于该平台的钱款损失。诈骗完成后,该犯罪集团按照基本工资加业绩提成的方式计算各级人员工资,业绩提成以实际诈骗钱款数额按照一定比例在部门内部分配。
两个月时间就诈骗上万千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贾某作为公司负责人,组织陈某、万某等人以上述手段诈骗众多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177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8年1月22日将被告人贾某、万某等人抓获。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贾某、万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分工配合,远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集团犯罪,均应予惩处。
终审判决如下:被告人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该团伙其他人均被判不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