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多个交易平台设置“白银(25.18, 0.20, 0.81%)现货”陷阱令投资者产生巨额亏损的骗局。央视借助于3?15这个时机集中曝光,说明此类交易受到广泛关注,也说明此类骗局非常典型。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此类骗局并非消费骗局,而是投资骗局;该领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无关,而是由证券期货等投资领域的法律来规范。据记者了解,2011年初,国内有法院开始受理因投资“现货”金银而产生纠纷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尽管法院判令向投资者返还本金是大势所趋,但投资者维权的道路并不轻松。
炒银受害案例
案例一
上海吕女士三年炒“白银”亏损250多万元,还连累两个朋友
今年2月份,记者收到上海吕女士的投诉。吕女士从1996年开始投资股票,2012年10月,她通过朋友介绍到一家叫青岛华银的贵金属投资公司开户,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所投入56万全部亏损。在做交易的过程中,该青岛公司上海的一家分公司负责人方某积极游说吕女士做居间商,代理客户开户业务。吕女士便投入70多万元设立了一家代理公司。方某告知代理商除赚取客户交易手续费外,还可以分头寸。吕女士认为这种做法有违创业初衷和商业道德,于是和青岛华银公司的另一家会员单位签了只分手续费的代理协议。令吕女士意外的是,吕女士的两位朋友通过其开户,在青岛华银公司炒“白银现货”,后交易系统经常出现卡盘、滑点、网络迟延等不能正常下单的异常情况。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一个投入的10万的只剩1600元,另一个投入的65万的只剩1.9万元了!吕女士最初还以为是投资人是因手法不好、缺少经验、行情判断失误等自身原因才亏的,后来一打听才发现身边炒金银等现货的几乎都在亏钱。吕女士经过调查,发现青岛华银公司所宣传的政府批文根本不存在;吕女士从交易软件提供商还发现,交易软件后台完全是青岛华银公司所操控的,客户大额盈利或出金都会被自动警报,吕女士方才悟出原来这是一个投资陷阱。吕女士四处投诉无门,到青岛讨说法时还遭到对方的嘲笑。吕女士在近三年的时间里炒“白银”、赔偿、开公司亏损高达250多万元,被迫变卖房产四处筹款还债,生活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