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周璐璐)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3月24日发布关于就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和做市业务回归所属期货公司过渡期相关安排征求意见的通知。据通知,近日,证监会正就修订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前风险管理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和做市业务将回归所属期货公司。为做好业务调整和各方衔接工作,协会作出了过渡期相关安排,现向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公司征求意见。
关于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协会设置3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在期货公司取得衍生品交易业务牌照之前,其下设已在协会备案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公司可以继续展业。过渡期内,在期货公司取得牌照并完成业务调整后,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公司不得再新增交易。过渡期结束后,对于未取得牌照的期货公司,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在12个月内了结存续业务,不得新增交易。
关于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做市业务,协会设置3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在期货公司取得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牌照之前,其下设已在协会备案做市业务的风险管理公司可以继续展业。过渡期内,在期货公司取得牌照并完成业务调整后,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公司不得再开展做市业务。过渡期结束后,对于未取得牌照的期货公司,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在12个月内了结做市业务,不得新增做市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