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青
3月17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发布通知,就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在合约设计方面,30年国债期货与我国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设计一致,30年期国债期货也采用名义标准券设计,一篮子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国债均可用于交割。
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标的是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超长期国债。
在交易方式上,与2年期、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保持一致,30年期国债期货采用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期转现交易三种交易方式。
期转现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时买入(卖出)交易所期货合约和卖出(买入)交易所规定的有价证券或者其他相关合约的交易行为。
中金所公告称,为使新产品研发设计更加合理,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充分听取市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金所制定了《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23日。
编辑:麻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