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17日,中金所就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金所表示,为使新产品研发设计更加合理,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充分听取市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金所制定了《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3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合约的交易代码为TL,合约标的为面值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超长期国债;合约可交割国债为发行期限不高于30年、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不低于2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合约以每百元面值国债作为报价单位,以净价方式报价;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01元,合约交易报价为0.01元的整数倍。
本合约采用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期转现交易三种交易方式。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3.5%;自交割月份之前的两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5%。
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5%。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7%。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如上市首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无成交的,交易所可以对挂盘基准价作适当调整。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金所拟推出的30年期国债期货品种在合约设计、交易机制、清结算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比较合理,契合市场投资者特别是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在管理利率风险方面的需求,对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在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方面的作用等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